第480节(2/3)

“但是……”孟广达接着说

由此可见,缓刑适用要件中的‘犯罪节’与罪状中的‘犯罪节’不是一回事,义不一样,在逻辑上不有同一和当然的对应

“嗯,这样看来他们是真想开发房地产,不是搂钱后跑路。”曹永正也跟着附和

“嗯,我也觉得有悬。本案被告人犯罪数额大,节严重,我认为不属于《刑法》第七十二条关于缓刑适用条件中‘犯罪节较轻’的形,不应适用缓刑。”吉红英对宋辉的意见也持反对态度。

“本案四个被告人非法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虽然属于‘数额大’,但主要是用于生产经营所需,案发后被告人积极清退了大分资金。

四人的银行,与借人手里的借款协议上的数额及转账记录都对得上,从秦翠的表述上看,被告人应该不存在挥霍资金的行为。当然这需要一步查。”杜庸说

“嚯,他们的还正规,公安机关查案方便了。”云乔惊讶

云乔听到此了微笑,随后看了周颖和宇文东一,两人一笑,显然他们也知达哥的习惯。

换句话说,不能认为凡有《刑法》分则规定的‘节严重’的形,均不属于《刑法》第七十二条规定‘犯罪节较轻’。

否则的话,很容易得,凡有严重节,依法应当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的被告人,一律不能适用缓刑的不当结论。”孟广达解释

老宋,之前你办过好几个非法收公众存款的案,你先开个吧。说说你的想法。”方轶看向宋辉。

“这样,既然大家对本案的量刑分歧这么大,咱们各抒己见,讨论。”方轶开

云乔见达哥张嘴,就知他又要发表偏学术方向的发言了,静静等着他的文,知他不会以一句同意吉律师的意见来结束自己的发言。

吉红英也是资律师,自然能理解孟广达的解释,她没说话,在回味着达哥的解释。

据秦翠介绍,祥龙地产每一笔资金的都有账可查,而且他们四人所借的款项都是通过银行转账投到项目上,没有使用过现金,通过银行就可以查清楚。

据上述规定,本案四名被告人均构成非法收公众存款罪。现在的问题在于量刑。

“但是‘犯罪节较轻’中的‘犯罪节’如何定义是个问题,我认为‘犯罪节’侧重于反映犯罪的整社会危害,是对犯罪主、犯罪主观方面、犯罪客和犯罪对象以及犯罪客观方面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。

“被告人都是本地人,而且左家在当地家大业大,他们非的目的应该还是为了项目,否则事发后左家也不会积极筹款,与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。”杜庸说

“案发后,左家的律师已经向警方申请了取保候审,目前除左寿元外,其他三人均已取保候审。

关键

我认为本案符合《刑法》第七十二条关于适用缓刑的四个要件,可以罪轻辩护,奔着缓刑努力。”宋辉把话茬接了过来。

“缓刑?!非法集资二个多亿,可以这么作吗?”周颖惊讶

归还前期贷款本息。

“我记得《刑法》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,非法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收公众存款,扰秩序的,三年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或者单罚金;数额大或者有其他严重节的,三年以上十年以有期徒刑,并罚金;

由此可见,吉律师刚才以‘犯罪节较轻’为标准,判断是否适用缓刑,是可行的……”

我们去左家时,见了左寿浦、左寿品和秦翠,目前案件的大概况就是这些,左家的案已经到了检察院,正在审查起诉阶段。现阶段我们主要是投标,报诉讼方案和律师费。”杜庸说完看向大家。

“我问过被取保候审的三名被告人,被借来的资金大分用于购买土地,支付工程建设,以及维持公司运营;还有分资金被用于归还前期借款本息。

所以,我认为不应将两者混为一谈。

孟广达听后,皱了皱眉,习惯的抬手捋了发,清了清嗓:“我记得《刑法》修正案(八)对缓刑适用条件作了修正,将原来的实质要件‘据犯罪节和悔罪表现,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’细化为‘犯罪节较轻’‘有悔罪表现’‘没有再犯罪的危险’以及‘不会对所居住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’。

“本案被告人是否存在挥霍资金的况?”宋辉看向杜庸。

从《刑法》文本及司法解释规定来看,《刑法》分则罪状中的各类节,主要现为对犯罪客观方面的评价,一般不涉及犯罪主、犯罪客等其他犯罪构成要素,尤其是在数额犯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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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《最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》(法释〔2010〕18号)第三条之规定,个人非法收或者变相收公众存款,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;或者个人非法收或者变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;又或者个人非法收或者变相收公众存款,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而《刑法》分则罪状中的犯罪节,一般表述为节一般、节严重、节特别严重三个层次。它们是决定刑罚档次的犯罪因素,刑法理论上又叫基本构成和加重构成。